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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行规行约
发布时间:2015-05-21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976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践行安徽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结、服务、自律、共赢的宗旨,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根据《安徽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安徽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会员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行规行约。

    第二条  规范会员单位经营与市场行为,建立行业和会员单位的自律机制,是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协会会员须承诺行业自律规约并自觉遵守执行。

 

第二章 行业道德

    第三条  坚持团结、服务、自律、共赢的服务宗旨,发挥行业整体优势,行业内同行要团结协作,坦诚相见,互相帮助,共同发展,不做有损行业内部团结,有损行业整体利益的事。

    第四条 涉及行业利益的共性问题、行业中发生的热点、难点和重大问题,采取互通信息,共同研讨、友好协商等方式解决。努力做到步调一致,同进共退。

第五条  对业内企业间的矛盾和问题,应坚持求同存异原则,互相沟通,消除误解,凝聚共识,妥善解决。

第六条  提倡诚信自律,不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打击、诋毁同行业竞争对手加强行业内的价格协调,互相兼顾,遵守经本企业认可的行业协会价格协调意见。不做有损行业整体形象和利益的事,不贬人褒己。

第三章  行业规约

第七条  做到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保障职工基本权益,不超范围经营,不偷逃税款,不违规用工。

第八条  做好统计工作,实现信息共享。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做好定期和年度各类统计报表,并报政府有关部门;会员单位有义务提供协会需要的各类信息,并获得协会的信息服务。

第九条  提倡关心人、尊重人,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实现管理制度人格化,协调好人际关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关注各类人员的多层次需求,提高员工的向心力和忠诚度。

第十条  制定并公布各项管理与服务职责,建立会员细则、会议规范、财务管理等各种规章制度。

 

第四章  规约管理

第十一条  本规约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安徽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协会秘书处负责,会长办公会协调处理。

第十二条  会员单位之间产生的纠纷,可向协会提出协调申请,由协会会同有关会员单位进行调查和协调处理,对拒不遵守规约的会员单位,依据《安徽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会员细则》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以维护规约的严肃性。

第十三条  为促进规约的执行,每年组织企业开展自查、互查、抽查,并由协会组织检查、评比活动。对执行规约好的企业在行业内进行表彰、宣传和给予必要的奖励。对执行情况不好的企业可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内部通报、公开曝光等道德遣责,直至撤消其会员资格,对情节严重的也可以建议有关行政机关依法惩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约如与国家现行政策、法规不符或国家已有相关政策、规定,均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第十五条  本规约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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