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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检验检测工作重点——唐军副局长部署2021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任务
发布时间:2021-01-29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5440


唐军副局长部署

2021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任务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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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唐军出席会议并讲话,讲话总结回顾了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小编摘取检验检测相关重点内容,供行业同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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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和复杂形势,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牢固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围绕“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的发展目标,扎实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2020年检验检测各项工作如下:


(一)应对疫情勇于担当作为。

及时公布防护用品检测认证机构名录,紧急下放防护用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权限,优化认证检测机构许可审批,为135家检验检测机构办理资质认定648项次,组织372家防疫物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盲样考核和能力验证,对97家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开展重点检查,为27家海关实验室关键检测项目办理紧急扩项。

为负压救护车、医用冰箱、空调、照明电器等社会捐赠防疫物资做好检测认证保障,全国实施防疫物资第三方检测35.7万批次,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为22万家企业减免费用11.4亿元。


(二)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试点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1050家机构采用告知承诺方式获得许可。采取文审和自我声明备案的方式对3.6万项次续证和变更申请进行审批。组织制订资质认定范围清单和远程视频评审规范,研究起草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审批层级下放方案,完善检验检测查询系统,实现机构证书、能力范围等可查询。

推进国家质检中心改革。统一国家质检中心建设标准,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国家质检中心,提升建设质量,完善退出机制。

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集约化改革。推进经营性和公益性业务分开、大力推进公益类机构整合,优化布局结构。鼓励引导地方政府和检验检测机构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改革模式。


(三)严格监管维护社会公信。

强化监管整治。以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食品检验等为重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共检查检验检测机构1.67万家次,对近三分之一的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撤销、注销227家机构资质,移送公安司法机关14起违法案件。

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强化食品检验和生态环境监测等高风险领域盲样考核,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机构明察暗访,向社会开放检验检测报告编号覆盖14亿份检验检测报告,累计查询量61万余次

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和区域协同监管。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药监局联合通报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会同公安部交管部门联合通报机动车安检机构违法违规查处结果


(四)服务发展彰显本质属性。

加强安全保障。3299家食品检验机构承担食品抽检任务695.7万批次,771家司法鉴定机构和3153家公安刑事技术机构通过资质认定。

促进质量提升。针对国产检测仪器仪表结构性矛盾突出、自主开发能力不足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推动国产检测仪器产业高质量发展。

落实攻坚任务。公布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连续三年联合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检查,检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2608家,考核机构6471家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299起。

支撑新兴产业。在工业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批准筹建5家国家质检中心,提升重点产业的技术支撑能力。

服务社会公众。组织开展“世界认可日”“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活动。

便利国际贸易。在矿产品、水质和食品检验领域,邀请27个国家43家实验室参加国际检验检测能力验证,推动检验检测结果国际互认。进一步扩大内地认证检测市场对港澳开放,允许港澳检测实验室承担CCC目录内所有产品的检测业务。


(五)强基固本提升能力。

切实加强制度和规划体系建设。做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加快《认证认可条例》修订工作,组织《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开展《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效果评估,组织“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

着力提升监管队伍能力。举办认证监管、认可检测监管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开发认证监管、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系列培训教材、培训课件和典型案例,开展“送检验检测监管知识下基层”活动,开通“全国检验检测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基层一线的认证检测监管能力。

 

“十三五”时期检验检测服务能力:


截至2020年底,检验检测市场主体达4.8万家,出具检测报告5.9亿份;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产值达4000亿元,成为全球增长最快、最具潜力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市场,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技术、服务和品牌影响的认证检测机构。


2021年重点工作


(一) 加强规划引导与制度建设。

组织制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十四五”规划,加快《认证认可条例》修订步伐。

健全行业标准体系,修订《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加强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加强疫情防控相关合格评定标准研究,推动新领域认证认可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参与合格评定国际标准和规则的制定。


(二)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逐步实现证书电子化,发布资质认定领域范围清单,研究下放国家级审批层级的改革措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完善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加强国家质检中心行为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实施动态管理。


(三)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机构的改革;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积极鼓励私营企业发展;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打造**品牌;引导扶持中小型机构走“专精特新”道路,脱颖而出。

提升专业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瞄准国际技术前沿,推进检验检测认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实施,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基础性、公益性和产业共性技术瓶颈。组织开展基于模块化组合的智能认证模式试点工作。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与设计研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提升我国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

优化“一站式”服务。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从提供单一检测服务,向参与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使用全生命周期提供解决方案发展。

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在食品、儿童玩具、轻工纺织、生态环境等领域组织实施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技能竞赛、现场盲样考核等活动,推动提升检验检测公共服务能力。


(四)推进质量提升行动。

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和“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完善建设条件、工作程序和后评估措施,发挥产业集聚效应。

组织实施检验检测促进重点产业优化升级行动,组织实施“检验检测共性技术平台服务工程”,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智能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领域,规划建设一批高水平国家质检中心。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突破一批行业急需的检验检测技术。


(五)拓展国际合作领域。

健全我国IEC合格评定体系运作机制。增加各体系参与互认的领域及项目,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行业企业的参与度,形成“总体协调、优势互补”的工作合力,打造“IEC合格评定体系中国联盟运作”品牌

推进“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RCEP协议中的合格评定互认工作。鼓励开展“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技术培训、援建共建、标准比对、能力验证等合作,力争实现重点区域/国家合格评定互认新突破。

全面参与IEC、ISO等国际组织相关工作,积极推荐我国专家担任管理层和工作组职务;深入推动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开展合作,积极探索以合作项目为纽带的新型合作模式,合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工程”,促进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和结果互认。


(六)强化系统监管。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食品检验、医疗器械检验等高风险领域为重点,保持对突出问题、突出风险的高压监管态势,推动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

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追溯。推进检验检测行业监测大数据平台运行,机动车检验等高风险领域开展专项行业监测分析,完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加强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把检验检测机构准入关。

推进信用监管。落实总局《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完善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强化失信惩戒,推动建立信用评估机制、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

创新智慧监管。完善“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快建立智慧监管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高监管效率。继续加强与海关、公安等政府部门和主要电商平台的认证信息联网核查,完善检验检测信息查询平台,推动社会共治。


(七)健全社会共治机制。

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和工作规则,拓展部际协作领域,提升部际协作层次。

地方层面,要加快建立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协作机制,在环境监测、机动车安检等领域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监管、联合惩戒

强化行业自律。引导从业机构通过自我声明、公开承诺、信息公示等方式,严格落实从业机构主体责任。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行业自我约束、自我激励。

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投诉举报平台,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完善暗访线索与行政监管的衔接机制。探索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鼓励同业监督。


(八)增强队伍能力素质。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能力提升为根本,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着力解决能力素质与职责使命不相适应的短板问题,以队伍的高素质促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队伍动态管理,优化评审员选派和现场评审机制,加大培训考核和监管力度,不断提升评审员队伍的能力水平。

来源:国家认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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