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机构管理,提升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和排气检验机构依法检测能力水平,今年3月起,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联合南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托省机动车排气管理系统,创新非现场监管方式,通过远程视频监控、检验数据抽查等技术手段,加大对排放检验机构检测过程及检验数据的远程巡查。截至目前,共发现异常数据线索53条,并联合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进一步核实,对其中11家机构进行立案查处,4家采取断网措施。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供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学习借鉴。
对崇川区某机动车检测公司检验数据抽查过程中发现,某辆柴油车历史检测方法为加载减速法,但该机构采用自由加速法检测,疑似未对该车驱动方式进行核对。经崇川局现场执法检查,该车辆为非四驱柴油车,未按要求采用加载减速法,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015万元。对海门区某机动车检测公司检验数据抽查时发现,该公司对多辆汽油车采用双怠速法检测,高怠速检测时,转速超过2700 r/min,不符合《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285-2018)中规定的2500±200 r/min要求。经海门局现场执法检查,线索内容属实,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18万元。对启东市某机动车检测公司视频巡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对某辆柴油车进行加载减速法检测时,未采用移动摄像头,无法显示采样管插入车辆尾气管画面,且冷却风扇未按规范置于车头发动机位置,疑似检测操作不规范。经启东局现场执法检查,线索内容属实,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165万元。对通州区某机动车检测公司检验数据和视频抽查时发现,该公司对多辆汽油车进行双怠速法检测,怠速检测时转速为0;在对某辆柴油车历史检测方法为加载减速法,而该机构采用自由加速法检测。经通州局现场执法检查,该车辆为非四驱柴油车,未按要求采用加载减速法。同时,该公司检验过程中存在部分柴油车检测准备阶段K值异常、部分车辆未进行OBD检查、部分柴油车额定转速错误等问题,最终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66万元。对启东市某机动车检测公司检验数据抽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对两辆柴油车进行加载减速法检测时,初检不合格,复检时80%检测点采样时总功率较低。经启东局现场执法检查,线索内容属实,对其处以罚款2.15万元。以上5起典型异常数据线索案例反映了全市部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存在责任意识不强、规则意识缺位、内部管理不规范、工作人员能力达不到要求等突出问题。下一步,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将结合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视频巡查和数据核查精准度,符合断网情形的一律采取断网措施,持续保持对检验机构违法违规检测问题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检验机构不敢假、不能假、也不想假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