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动态  
安徽省疾控中心紧急健康提示
发布时间:2022-03-14 文章来源:安徽疾控  浏览次数:2786

2022年3月以来,全国报告新冠肺炎感染者人数显著增多,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近期,我省安庆、宿州、滁州、亳州、马鞍山等地相继出现省外新冠肺炎疫情关联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安徽省疾控中心现对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健康提示:

一、倡导全省居民近期如非必要尽量减少跨省、跨市出行,避免前往已有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城市,尤其是已经发生疫情输出的城市;确需前往的,应在出发前和返回前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按要求配合落实管理措施。

二、近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来(返)皖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所在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三、省外非疫情地区来(返)皖人员,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抵皖后应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并配合当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近期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提倡各类会议、培训采取线上形式举办。及时掌握外省返回员工旅居史、行程史等信息,并主动督促其向社区报备以及进行核酸检测,配合社区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五、广大居民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坚持人物同防,严格落实收寄快递物品消毒及防护措施。

六、一旦自己或家人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附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请广大居民积极协助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接到防疫短信、电话等询问或提醒时,如实履行健康申报、行程史填报等信息报告责任,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居民应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应尽快接种加强针或参加序贯接种。


上一篇: 2022年世界计量日主题发布
下一篇: 湘潭9.22重大事故终审:货运源头、大吨小标销售、车检等11名间接当事人被判

版权所有:安徽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    技术支持:浪讯科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108号 古井百花大厦B座1901    电话:0551-62613700
皖ICP备15003925号-2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17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