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2 内部审核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以便验证其运作是否特合管理体系和本标准的要求,管理体系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内部审核通常每年一次,由质量负责人策划内审并制定审核方案。内审员须经过培训,具各相应资格。若资源允许,内审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应:
a)依据有关过程的重要性、对检验检测机构产生影响的变化和以往的审核结果,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审核方案包括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报告;
b)规定每次审核的审核要求和范围;
c)选择审核员并实施审核;
d)确保将审核结果报告给相关管理者;
e)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f)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作为实施审核方案以及审核结果的证据。
1.内部审核是检验检测机构自行组织的管理体系审核,按照管理体系文件规定,对其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组织开展的有计划的、系统的、独立的检查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编制内部审核控制程序,对内部审核工作的计划、筹备、实施、结果报告、不符合工作的纠正、纠正措施及验证等环节进行合理规范。
2.内部审核通常每年1次,由质量负责人策划内审并制定审核方案。内部审核应当覆盖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应当覆盖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部门、所有场所和所有活动。但是这四个覆盖不是必须的, 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依据以下3点来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
( 1 )有关过程的重要性,
( 2 )对检验检测机构产生影响的变化;
( 3 )以往的审核结果。
审核方案包括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报告a
3.内审员应当经过培训,能够正确理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 )、熟悉内部审核的工作程序、掌握内审的技巧方法、具备编制内部审核检査表、出具不符合项报告的能力。
4.在人力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应当保证内审员与其审核的部门或工作无关,确保内部审核工作的客观性、独立性。
5.对于内部审核所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纠正、纠正措施。检验检测机构应该识别法律风险、质量责任风险、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等,以基于风险的思维对过程和管理体系进行管控,从而有效利用机遇,消除或减小风险,防止发生非预期结果的风险。消除或减少风险,利用机遇、抓住机遇拓展认定领域,更好为客户服务。
6.内部审核过程及其采取的纠正、纠正措施、消除或减少风险,利用机遇、抓住机遇拓展认定领域,均应予以记录。内部审核记录应清晰、完整、客观、准确。
1.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编制了内部审核管理程序。
2.检验检测机构运作是否符合管理体系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 )的要求,管理体系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和保持。
3.管理体系正常运行下,检验检测机构的内部审核是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质量负责人是否依据以下三点来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
(1)有关过程的重要性;
(2)对检验检测机构产生影响的变化;
(3)以往的审核结果,进行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审核方案是否包括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报告,是否按照预定的计划和程序实施内审。
4.检验检测机构的内审员是否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内审员是否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
5.检验检测机构对内部审核所发现的问题是否采取了必要的纠正、纠正措施并跟踪验证其有效性,管理层是否以基于风险的思维,运用过程方法建立了管理体系,对检验检测机构所处的内外部环境进行了分析,是否进行了风险评估和风险处置。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有效利用了机遇,防止发生非预期结果的风险。消除或减小了风险,消除或减少风险,利用机遇、抓住机遇拓展认定领域,更好为客户服务。
6.检验检测机构的内部审核过程及其采取的纠正、纠正措施、消除或减少风险,利用机遇、抓住机遇拓展认定领域,是否予以记录。内部审核记录是否清晰、完整、客观、准确。
7.比较近两年的内部审核记录,是否有雷同重复或改期打印的现象。
1.审核: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2.内部审核:也称为第一方审核,由一个组织的成员或其他人员以组织名义进行的审核,用于管理评审和其他内部目的,可作为组织自我合格声明的基础。在许多情况下,可以由与受审核活动无责任关系的人员进行,以验证独立性。
3.内部审核可以根据检验检测机构实际情况覆盖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覆盖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部门、所有场所和所有活动。也可以依据有关过程的重要性、对检验检测机构产生影响的变化和以往的审核结果,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
4.质量负责人在管理体系中的职责是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内部审核是其履行职责的有效方法。应通过与管理层的充分沟通,依据有关过程的重要性、对检验检测机构产生影响的变化和以往的审核结果,策划针对特定时间段和特定目标的内部审核,并组织实施。也可以计划和系统的方式定期实施覆盖全部程序的内部审核,以验证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
5.内部审核应由应具备资格、熟悉检验检测、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和管理体系要求、具备审核能力的人员实施。只要资源许可,内审员不应审核自己或与自己相关的工作。内审员应经过审核过程和审核方法技巧的培训,并具备开展审核活动所需的充分的技术知识。
一人:指检验检测人员、特殊设备操作人员、抽样人员、关键技术人员(证书或报告审核人员、方法验证或确认人员、意见解释人员)、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管理层等;
一机:指检验检测设备、计量器具、标准物质、辅助装置、软件、试剂和消耗品等;
一料:指检验检测样品或项目;
一法:指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非标方法和自制方法等;
一环:指检验检测场所、设施与环境等;
一测:指原始记录的校核、计算过程和检验检测结果的核査以及结果质量控制等 。
内部审核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a)熟悉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b)熟悉相应的审核准则及检测业务;
c)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掌握体系审核及评审的相关要求;
d)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本机构聘用。
1.审核依据: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文件。
2.审核方式:按部门审核。特殊需要时,也可按要素审核和集中式全面审核。
3.审核频次:内部审核每年至少一次,每次可审核若干要素,但要确保质量体系的每个要素至少每 12 个月被审查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增加审核频次:
a)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或其他相关规定有重大更改后;
b)近期审核发现某些要求存在严重不符合项或涉及范围较大时;
c)客户投诉及行风信息反馈均涉及某要素问题严重;
d)其他可适当增加内部审核的情况。
下面给大家分享整理出来的内部审核的一些相关内容,此处注重的是给大家分享对于每个条款的认识、理解和审核方法及项目,并非直接分享内部审核记录表,各个机构可以根据分享的内容结合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内部审核记录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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