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推动长三角检验检测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同时结合市场监管总局《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市场监管局,在眼视光产品领域联合组织开展了2019年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并由东华大学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本次能力验证项目选定为“配装眼镜产品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垂直互差的测定”,覆盖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取得资质认定的46家检验检测机构。旨在通过运用实验室间能力比对的方式,对相关技术机构眼视光产品检验能力进行严格考核和把关,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升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水平、保障配装眼镜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能力验证工作在以下三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一是事前统一要求,提升了检验检测监管工作一体化水平
眼视光产品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工作,作为2019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重点合作事项,写入《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协同监管、促进检验检测能级整体提升为目标,共同起草制定能力验证实施方案,做到统一项目参数、统一样品要求、统一现场考核、统一结果处理,综合考虑技术实现、避免串通、结果利用等因素,确保方案的科学性、样品的可靠性以及结果判定的准确性。
二是事中联动协作,提高了能力验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现场测试环节,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与技术专家形成互补,对全部46家参加机构同步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技术核查,重点检查现场检测过程的规范性,以及人员、场地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能力符合性。同时明确结果通知、补测要求和最终结果判定标准,确保能力验证工作全过程的严谨、周密。
三是事后联合采信,强化了能力验证的结果应用
一方面,对取得满意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三省一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购买眼视光产品检验检测服务等工作中,将予以优先选择,且在1年内开展资质认定评审时,将免于相关机构的现场试验,切实增强了检验检测机构的获得感。另一方面,对能力验证结果评定为可疑或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除了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外,还将在委托业务中依法进行限制,并列入重点监管名录,实施省市间联合惩戒。
本次能力验证将历时两个月。通过联合开展能力验证,将切实加强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结果互认,促进了长三角检验检测监管工作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