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并以44号总局令于2021年8月1日予以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扩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范围,聚焦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市场监管领域,针对市场秩序中固疾顽症,出重拳、下猛药,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着力解决群众痛点、治理难点,真正让市场监管长出牙齿,实现“利剑高悬”,促使市场主体存戒惧、知敬畏、守规矩,提升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和水平。
为了加强行业自律,规避检测风险,确保行业健康发展,应广大会员单位要求,省协会近期通过线上形式举办了一期总局44号令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详细解读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全省近200家会员单位免费参加了培训。此次免费培训也是省协会“我为会员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受到了广大会员单位的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