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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2 文章来源:国家认监委  浏览次数:5314

关于征集2021年“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业务处(室),各国家质检中心、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及高校:
检验检测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是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技术支撑。为总结交流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方法与成功经验,进一步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拟开展“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征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案例征集涵盖检验检测助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各主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海关技术中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纤维检验局(院、所、中心)、第三方检验检测公司(国营、民营或外资)、生产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各科研院所及高校实验室、鉴定中心等。
二、征集内容
案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具体方向由申报单位自行确定):
(一)检验检测在服务复工复产,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检验检测在服务重点产业,促进提质增效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检验检测在服务小微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检验检测在服务公共安全,满足民生需求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检验检测在服务外交外贸,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检验检测在服务市场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征集要求
(一)注重差别化。报送案例应选取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检验检测促进相关行业技术创新、经济发展的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特色鲜明的案例。
(二)突出实效性。报送经济推动作用的案例应以数据、成效为主;报送服务社会发展的案例以具体事例为主;报送检验检测领域技术创新案例以成果为主。
(三)围绕典型性。案例应具有示范作用,能够有效提升检验检测行业的影响力、公信力、竞争力。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具备推广复制实操性。
(四)确保真实性。各单位报送的案例,严禁抄袭、造假。如因此发生法律纠纷,由报送单位自行承担。
四、征集和评选安排 
(一)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二)征集方式
请将优秀案例电子材料报送至rkjcszhc@samr.gov.cn。邮件主题标注“××(各省、区、市,兵团)检验检测优秀案例申报”或“××(机构名称)检验检测优秀案例申报”。纸质材料寄送至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高度重视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切实做好筛选审核。各地报送案例应不少于3个。国家质检中心和公共服务示范区较多的省(区、市)可适当增加优秀案例数量。
(三)评选评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
(四)政策支持
对入选的优秀案例将向社会公布,发挥典型带头示范作用,在相关政策发展方面试点优先支持,并积极向各级政府、行业主管单位推广先进做法经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小萌:010-65994612

              15801606658

曹   健:010-82262721

武宏伟:010-82262744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  编:100088

附件:

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模板)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2021年7月23日

附件:

 

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模板) 

一、案例内容简介(不超过500字)

案例标题、总体情况介绍等。

二、案例创新点(不超过1500字)

总结案例创新亮点和案例经验的推广复制价值。每条经验单列一项,突出创新性经验做法、主要工作亮点和特色等。包括理念创新、组织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

三、工作成效(不超过1000字)

工作成效应着重突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可持续性,注重数据分析和相关方的评价反馈,充分体现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案例附录

可提供案例补充信息,主要包括不宜放在正文,但有助于全面了解或理解正文的背景资料、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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