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动态  
车辆检测之「外观检测」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08-01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3005

车检第一步——外观检测

外观检查是车检的第一步

但恰恰有不少车主

在车检时卡在这个看似简单的项目上

今天,就带大家看看外观检测

主要检查哪里?需要注意哪些注意事项?

请往下看

车身外观

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车身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
  • 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且与车辆品牌/型号相适应的商标或厂标,在用机动车不应变更商标或厂标;
  • 保险杠、后视镜、下视镜等部件应完好,灯具不应破损、缺失;
  • 车窗玻璃应齐全,驾驶人视区部位应无裂纹、破损,客车、重中型货车驾驶人视区以外的车窗玻璃不应有穿孔或长度超过25mm的裂纹,所有车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
  • 不应有任何可能触及行人、骑自行车人等交通参与者的外部构件,不应有可能使人致伤的尖角、锐边等凸起物;
  • 车身(车厢)及其漆面不应有超过3处的轻微开裂、锈蚀和明显变形;
  • 喷涂、粘贴的标识或车身广告不应影响安全驾驶。




外观标识、标注和标牌

所有货车(半挂牵引车、多用途货车除外)和专项作业车(消防车除外),其驾驶室(区)两侧应喷涂有总质量;

所有半挂牵引车,其驾驶室(区)两侧应喷涂有**允许牵引质量;

罐式汽车和罐式挂车(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外)的罐体上应喷涂有允许装运货物的种类及与机动车产品公告和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一致的罐体容积;

冷藏车应在外部两侧易见部位上喷涂或粘贴明显的“冷藏车”字样和冷藏车类别的英文字母;

专用校车以及喷涂或粘贴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的非专用校车应由校车标志、中文字符“校车”、中文字符“核载人数:xx人”、校车编号和校车轮廓标识组成。



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

前照灯、前位灯、前转向信号灯、前部危险警告信号、示廓灯和牵引杆挂车标志灯等前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齐全,工作应正常;

后位灯、后转向信号灯、后部危险警告信号、示廓灯、制动灯、后雾灯、后牌照灯、倒车灯、后反射器应齐全,工作应正常;

重点检查前照灯、前位灯、转向信号灯、危险警告信号灯、示廓灯、牵引杆挂车标志灯、后位灯、示廓灯、制动灯、后雾灯、后牌照灯、倒车灯、侧转向信号灯、侧标志灯、侧反射器、灯具异常闪烁、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遮挡、喇叭、目视可见的电器导线布置情况。



轮胎

同轴两侧应装用同一型号、规格和花纹的轮胎,轮胎螺栓、半轴螺栓应齐全、紧固;轮胎规格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和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为机动车登记信息)相符;

轮胎的胎面、胎壁不应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及其他影响使用的缺损、异常磨损和变形,轮胎不应有不规则磨损;

重点检查同轴两侧轮胎型号、规格和花纹的一致性、轮胎螺栓、轮胎规格、胎面胎壁、轮胎花纹深度;备胎标识。对于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检查是否使用翻新轮胎情况;其它机动车转向轮是否使用翻新轮胎情况。

  • 不应出现“螺栓、螺帽和螺柱缺失或未扣紧”“螺柱孔出现严重磨损”“车轮法兰断裂、轮胎锁环断裂或末端互相接触”“轮毂损毁或破裂”等情形;

  • 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客车、货车的车轮及车轮上的所有螺栓、螺母不应安装有碍于检查 其技术状况的装饰罩或装饰帽(设计和制造上为防止生锈等情形发生而配备的、易于拆卸及安 装的装饰罩和装饰帽除外),且车轮螺母、轮毂罩盖和保护装置不应有任何蝶型凸出物;

  • 2020年1月1日起出厂的专用校车、车长大于9 m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及总质量大于 3 500 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的转向轮应装备轮胎爆胎应急防护装置。

  • 乘用车、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或等于1.6 mm,摩托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 或等于0.8 mm;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或等于3.2 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 深度应大于或等于1.6 mm,轮胎胎面磨损标志应可见;

  • 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的所有车轮及其他机动车的转向轮不应装用翻新的轮胎。

  • 专用校车应装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车长大于9 m的其他客车应装用子午线轮胎;

  •  货车的备胎(如有)应可靠固定;

  • 面包车不应使用轮胎名义宽度小于或等于155 mm的轮胎;

  • 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车长小于或等于7.5 m的公路客车,若设置了符合GB 7258—2017 中11.2.8规定的车内随行物品存放区,其后轮若采用单胎,则后轮的轮胎名义宽度应大于或 等于195 mm;

  • 使用小规格备胎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其备胎附近明显位置(或其他适当位置)应装置有能永 久保持的、提醒驾驶人正确使用备胎的标识,标识的相关提示内容如有文字说明,则应有中文。



加装/改装灯具

车辆不应有加装或改装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不应有后射灯。



号牌/号牌板(架)

重点检查号牌是否缺失,号牌字符、颜色、安装情况;号牌表面是否缺陷、损伤;号牌架是否安装、违规使用可翻转、可拆卸号牌架情况,是否存在影响号牌视认的加装改装;固封装置、号牌板(架)。

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还需重点检查号牌板(架)上安装孔数量、安装孔能否保证能保证用M6规格的螺栓将号牌安装在车辆上等。



免责声明: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我们深表歉意,请联系或通知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上一篇: 安徽省公布第三方机动车检测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下一篇: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检验检测机构执法“行动周”视频检查调研活动

版权所有:安徽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    技术支持:浪讯科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108号 古井百花大厦B座1901    电话:0551-62613700
皖ICP备15003925号-2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17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