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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周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综述
发布时间:2019-10-08 文章来源:国家认监委   浏览次数:5105


担当“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光荣使命

新中国成立70周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综述

        

       在新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建设发展历程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作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支柱,以“传递信任,服务发展”为己任,着力发挥市场化、国际化的制度优势,为服务国家改革发展、推动国家质量进步、提升国际地位影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认证认可已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

        我国认证认可制度始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之初,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1.试点和起步阶段(1978—1991年)


认证领域

        1978年,我国重新加入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开始了解到认证是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价、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1981年,我国加入国际电子元器件认证组织并成立了中国第一个产品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元器件认证委员会,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借鉴国外认证制度的开始。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我国相继建立了关于家用电器、电子娱乐设备、医疗器械、汽车、食品、消防产品等的一系列产品认证制度。


认可领域

        1980年,原国家标准局和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共同派员组团参加国际实验室认可大会(ILAC),国际认可活动在我国开始萌芽。1985年,开始推行实验室认可制度。


检验检测领域

       检验检测一直伴随着人类生产、生活和市场交易等活动。改革开放后,作为第三方服务的检验检测行业特别是进出口商品检验得到了初步发展,中检集团(CCIC)的前身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于1980年7月成立。1988年,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随后又分别在1989年、1990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开始设立质检机构。

2.全面推行阶段(1991—2001年)

        1991年5月,国务院第83号令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的质量认证工作由试点起步进入了全面规范推行的阶段。


认证领域

       这一阶段,除全面建立和实施产品认证外,在管理体系认证领域也取得了重要进展,相继建立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制度。


认可领域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相继成立了中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CRBA)、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和中国产品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P),开展国内市场的认可工作;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继成立了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中国进出口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CIBLAC),开展进出口领域的认可工作。


检验检测领域

        到2001年质检总局成立前夕,全国质检系统质检机构达 1800多家(其中,含部分计量、质检“二合一”的机构)。

3.统一的制度建立和实施阶段(2001-2018年)

        2001年8月,为了适应我国“入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组建国家质检总局,并成立国家认监委,这标志着我国建立了统一的认证认可管理体系。


管理部门统一

      国家认监委作为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法规统一

       2003年11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认证认可条例》,该条例建立了既适应国际通行规则、又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认证认可管理制度。


认证体系统一

       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为核心,建立了国家统一管理的认证制度体系。2002年5月,国家正式实施了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核心是对国产品和进口产品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产品目录、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以此取代“CCIB标志”认证和“长城标志”认证。


认可体系统一

       2002年至2006年间,认可机构先后历经六次整合,在整合“八路”认可业务、“三路”认可队伍的基础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于2006年3月成立,作为唯一的国家认可机构,标志着我国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认可体系。 

4.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阶段(2018年至今)

       2018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明确将质量认证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三中全会上代表中央政治局作工作报告时,专门强调“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2019年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认监委的职责划入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管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这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高度重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进入新时代,从质量管理手段上升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功能属性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体现为“一个本质属性、两个典型特征、三个基本功能、四个突出作用”

       一个本质属性:“传递信任,服务发展”。通过独立公正的第三方评价,向消费者、企业、政府、社会、国际传递信任,解决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两个典型特征:一是市场化特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源自市场主体对质量管理和信用证明的需要,以市场化方式提供第三方评价服务,引导市场优胜劣汰,是市场交易的需要、市场运行的需要、市场规范的需要。二是国际化特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国际通行做法,依据国际规则来规范和约束各方贸易行为,从而赢得国际上的广泛信任。国际上在诸多领域成立了国际合作组织,旨在建立国际统一的标准和认证认可制度,以实现“一次检验检测,一次认证认可,全球范围通行”。
       三个基本功能:一是质量管理的“体检证”。依据标准、法规等要求,运用多种质量管理方法对企业组织进行问题诊断、风险识别和持续改进,是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的有效工具。二是市场经济的“信用证”。第三方认证是证明企业组织及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符合要求的信用载体。国内外许多招投标、采购活动都将是否获得认证作为能力证明和资质条件。三是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帮助企业和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在全球贸易体系中发挥着减少技术壁垒、促进贸易便利等重要功能。
       四个突出作用:一是面向市场主体引导提质升级,增加市场有效供给。通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评价信息,倒逼生产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服务质量。二是面向政府部门支撑行政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政府部门在市场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中,借助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手段,保障市场主体合规运行,维护质量安全;同时发挥第三方作用,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三是面向社会各方推动诚信建设,营造市场良好环境。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有助于增进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健全市场信任机制,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四是面向国际市场促进规则对接,提升市场开放程度。采用国际通行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方式,可以避免国内外市场监管的差异和重复,提高市场监管的效率和透明度,有助于营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我国认证认可事业与时代共前进

       

       认证认可对于加强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围绕 “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的发展导向,从中国国情实际出发,基本构建了中国特色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框架。

(一)我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体系


法律体系

        建立了以《认证认可条例》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已有21部法律、17部行政法规、15部规章明确写入认证认可的条款


制度体系

        依据国际规则和国情实际,建立了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认证制度、国家认可制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等,全面涵盖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目前,强制性产品认证共覆盖21大类137种产品;自愿性认证共包括产品、服务、管理体系3大类49项小类;认可共包括12项基础认可制度、27专项认可制度


组织体系

       按照“统一管理,共同实施” 原则,建立了以认监委作为主管部门、22个部委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作为议事协调机构、全国各地认证监管部门作为执法监督主体、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作为实施主体的组织机构体系。


监管体系

       建立了“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对认证机构、认可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实行准入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


标准体系

        将36项合格评定国际标准全部等同转换为国家标准,已发布69项国家标准、136项行业标准,统一规范了评价依据。


国际合作互认体系

       共计加入21个认证认可国际组织,对外签署14份多边互认协议和123份双边合作互认安排。此外,我国已与30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双边合作关系,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便利化安排。

(二)我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概况


认证发展概况

       截至2018年底(下同),我国认证机构共计481家,认证从业人员92452人;累计颁发各类认证证书195.4万张,获证组织63.05万家,实现营业收入228.53亿元。认证证书、获证组织数量连续多年保持世界第一,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认可发展概况

        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171家、实验室9878家、检验机构561家,获得认可的认证证书123万张,认可评审专家队伍6000余人。参加多边认可互认范围覆盖全球经济总量96%的经济体,签署双边认可合作协议覆盖24个国家。


检验检测发展概况

       共有检验检测机构39472家,从业人员117.43万人,共拥有各类仪器设备633.77万台套,仪器设备资产原值3195.54亿元;年签发检验检测报告4.28亿份,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10.5亿元。从业机构数量及市场规模保持同步增长。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日益彰显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得到广泛深入的应用,其保障质量安全、规范市场秩序、指导消费、促进贸易便利和社会诚信等方面作用日益显现。

       一是促进了我国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提升。随着我国以质取胜战略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和管理部门把认证认可作为质量管理的基础手段,广泛开展各种产品、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促进了我国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是促进了对外贸易便利化。认证认可是国际通行的贸易便利化工具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开展认证认可工作是我国经济与国际全面接轨的重要途径。通过建立认证认可制度并广泛加入国际互认体系,为对外贸易交往搭建了互信桥梁,有效避免或减少了国外技术壁垒,提升了中国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从而便利了对外贸易发展。
       三是促进了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广泛开展了能源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节能产品、低碳产品、有机产品、服务业等认证认可工作,运用认证认可的技术调节和技术评价作用,使相关技术活动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淘汰了落后产能,促进了节能减排目标的落实,开展健康服务、养老服务、金融服务等认证,促进服务业提质升级,助推了制造业、农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
       四是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为各行业领域的行政监管、公共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在行政管理事务中采信第三方的认证检测结果,被广泛运用于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监管和治理过程,在构建大市场监管格局过程中,充分运用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手段,是实现公正监管、科学监管的重要基础保障。
      五是促进了现代市场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认证认可在市场、社会各方之间传递信任,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和风险,提高了市场效率,完善了市场运行机制和社会诚信体系。我国在各行业广泛开展认证认可工作,积极发挥认证认可作为市场经济信用工具的作用,促使相关组织落实质量安全、诚信等方面主体责任,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改革发展

      我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取得巨大发展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认证检测供给质量不高、从业机构及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国际影响力和互认度不高、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监管方式滞后等问题。为了更好适应全面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继续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供给质量,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一)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完善认证检测机构资质许可制度,优化认证检测市场准入环境。根据风险等级,对认证机构审批实行优化准入服务、告知承诺相结合的分类管理,全面取消对外资认证机构的特别管理措施;取消“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项目,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项目全部实行告知承诺。二是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优化产品安全市场准入环境。按照必要性和最少化的原则,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改革,进一步压减认证目录,扩大企业自我声明方式的实施范围。三是完善自愿性认证制度,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快推行绿色产品认证和电子电器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完善食品农产品、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等制度。

(二)优化服务供给,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聚焦经济发展主战场,重点服务于国家战略和国计民生重点领域。一是面向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加快构建网络安全认证检测体系;二是面向消费升级重点领域,扩大高端品质认证推行范围;三是面向国计民生重点行业,开展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活动尤其是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完善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四是面向三大攻坚战重点战场,加快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建设、有机认证精准扶贫等工作力度。

(三)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规范认证检测市场

        一是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地方认证检测监管职责及要求。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一般性从业机构实施随机检查,对高风险领域从业机构实施重点监管。三是建立风险预警、质量追溯和失信惩戒机制。针对失信机构及人员实施退出、禁入措施。

(四)深化国际合作,提升国际地位影响

        一是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职位的遴选推荐工作,拓展我国代表在国际组织管理层和工作层的任职数量。二是积极参与国际合格评定标准化活动,力争主导制定1-2项国际标准。三是积极推进多层次的双多边合作互认,推进中国与韩国、新西兰、挪威自贸区(FTA)框架下合格评定互认谈判,扩大合作互认成果。四是积极构建“一带一路”认证认可合作机制,利用ISO、IEC、IAF等国际舞台,提升我国认证认可的国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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