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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实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 有奖举报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4-27 文章来源:安徽省民政厅  浏览次数:5468

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举报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形成打击整治合力,铲除非法社会组织土壤,进一步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安徽省民政厅决定实行非法社会组织有奖举报。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省民政厅接受举报范围: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安徽”“全省”“皖北”“皖南”“江淮”等字样并在安徽省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重点举报非法社会组织以下活动:一是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二是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三是与合法登记的省本级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六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举报方式

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材料,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信件进行举报。提倡实名举报,我们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最先提供有效线索材料并查实的,给予200元奖励。

举报电话:0551-65606022、65606021、65606033、65606129、65606128;

举报邮箱:ahshzzjd@163.com;

邮寄举报材料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99号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编:230041;

网络举报:登陆“安徽社会组织信息平台”首页,点击“投诉举报”,详细填写或上传相关信息。

三、注意事项

(一)材料内容齐全准确。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材料时,请填写清楚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时间和被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及地点、活动内容等情况。请举报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线索材料,对举报内容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社会组织查询方式。可以通过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也可以登陆“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有奖举报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

                  安徽省民政厅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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