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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 | 81家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被处理
发布时间:2021-05-22 文章来源:实验室质量管理  浏览次数:3813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2020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此次共抽查122家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对存在问题的81家做出注销、停业、责令整改、责令改正、自行整改等处理意见,存在4大主要问题。

详情如下: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4大主要问题分别为:一是人员资质方面。部分机构对人员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对关键岗位的人员管理不严,缺乏有效监督,如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化时未及时变更;未制定年度人员培训计划,或不实施教育培训。

  

二是环境及检测设备方面。部分机构未按要求配备相应环境设施或现有环境设施不能满足检验检测方法要求,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运行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检测设备无合法溯源证书,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缺少检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检测仪器设备档案信息不完整;仪器设备没有状态标识或状态标识管理不规范。

  

 

三是质量管理体系方面。部分机构管理体系未能有效运转,主要表现为: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不完善,机构信息、标准发生变化后未及时更新;没有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或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流于形式,没有及时纠错或改进。

四是个别机构超资质范围出具报告。万宁恒润混凝土检测有限公司、万宁永基混凝土检测有限公司、昌江鸿启混凝土检测有限公司、琼中鑫信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等检验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县市场监管局要督促涉事检验检测机构公告作废并收回无效检测报告和问题报告,做好本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问题整改等后续处理工作。对于拒不整改或未及时整改的,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对涉嫌违法的机构该立案的要及时立案,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同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归集到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记于企业名下,并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强化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督促其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检验检测,确保机构能力及条件持续保持资质认定获证条件,在资质能力范围内,出具真实、客观、准确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

  

此外,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运用“互联网+监管”方式,积极推进检验检测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和深化与公安、交通、生态环境、农业、卫生与健康、司法、住建等部门联动,形成检验检测监管“一盘棋”格局,不断提高我省检验检测综合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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