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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关于在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
发布时间:2020-02-12 文章来源: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  浏览次数:3059

安徽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关于在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



各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落到实处,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现就省级社会组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连续作出相关部署。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严峻性、紧迫性,坚守初心,担当使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防控工作。

二、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

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全面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自身情况,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具体措施。党组织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及会员(单位)防控工作的指导。暂停举办年会、换届大会、展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培训、外出学习考察交流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加强对工作人员及会员(单位)健康防护指引,确保复工安全有序。

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结合自身优势,引导社会组织出资人(负责人)履行社会职责,开展同舟共济献爱心、众志成城防疫情活动,活动情况纳入2020年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规范、自律作用,积极做好会员引导和会员跨区域流动协调管理工作,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会员企业加急生产紧缺防控医药产品和设备,大力推动会员企业加强自律,坚决杜绝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学术类、科技类社会组织和专业性社会组织要主动发挥自身凝聚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的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治宣传,加强科学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稳定。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和省民政厅要求,科学有序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社区社会组织要积极响应所在地区党委政府的号召,协助做好疫情排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网络社会组织要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引导网民正确认识疫情态势,加强疫情防控正面引导和宣传。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工作机构等社会服务机构要积极利用自身专长,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其他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有序参与和积极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各社会组织广大党员要当先锋作表率,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带领群众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勇担当、敢作为,履行党员义务,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注重关心关爱奋战在一线的广大党员群众,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解决后顾之忧;对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和推广。各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有关意见建议等,请及时报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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