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0
双怠速法是汽油车排放污染物主要的检测方法之一,为帮助车检小伙伴筑牢“基本功”,提升专业能力,小编汇总了双怠速法测量程序、限值参数等一系列相关知识,请速速查看~
进行排放测量时,发动机冷却液或润滑油温度应不低于80℃,或者达到汽车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热状态。
发动机从怠速状态加速至70%额定转速或企业规定的暖机转速,运转30s后降至高怠速状态(轻型车2500±200r/min、重型车1800±200r/min)。将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不少于400mm,并固定在排气管上。维持15s后开始读数,读取30s内的平均值,该值即为高怠速污染物测量结果,同时计算过量空气系数(λ)的数值(λ应在1.00±0.05之间)。
发动机从高怠速降至怠速状态15s后,排放测试仪读取30s内的平均值,该值即为怠速污染物测量结果。
在测试过程中,如果任何时刻CO与CO2的浓度之和小于6.0%,或者发动机熄火,应终止测试,排放测量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测试,混合动力车辆除外。
对双排气管车辆,应取各排气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也可以采用Y型取样管的对称双探头同时取样。
若车辆排气系统设计导致的车辆排气管长度小于测量深度时,应使用排气延长管。
检测结束后,取下转速仪和油温传感器,撤出垫块,车辆驶出检测车间。
1.应保证被检测车辆处于制造厂规定的正常状态,发动机进气系统应装有空气滤清器,排气系统应装有排气消声器和排气后处理装置,排气系统不允许有泄漏。
2.应使用符合规定的市售燃料,例如车用汽油、车用天然气、车用液化石油气等。试验时直接使用车辆中的燃料进行排放测试,不需要更换燃料。
排放检验的同时,应进行过量空气系数(λ)的测定。发动机在高怠速转速工况时,λ应在1.00±0.05之间,或者在制造厂规定的范围内。
如果检测结果中任何一项污染物不满足限值要求,判定车辆排放检验不合格。
如果双怠速法过量空气系数超出规定的控制范围,也判定车辆排放检验结果不合格。
2011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车,以及201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汽车,如果OBD检查不合格时,也判定排放检验结果不合格。
希望大家都能打牢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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