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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通报23家违规机动车检验机构下令整改

2017-09-12

9月6日,长春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会上,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通报了今年以来对各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及处理情况,发现个别检验机构仍然存在检测把关不严,降低检验标准,甚至违法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问题。

 

问题主要涉及9个方面:1.车辆外观检验不规范;2.三角警告牌和灭火器未查验;3.线内检测灯光不合格;4.  未上传分段检验视频;5.超过承检能力检验车辆;6.路试检验车道不规范;7.检验合格率异常;8.审核拒批率高;9.违规替车检验。

 

经交警支队研究决定,对违规检验机构给予如下处理:

 

(一)对双阳华北等23家存在违规问题的机动车检验机构依法下达整改通知单(存入检验机构管理档案),限期整改并给予严重警告,在全地区检测线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

 

(二)约谈4家线内检测存在问题的检验机构负责人,要求其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检验能力和水平,并给予严重警告一次,如再发生此类问题,将暂停受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

 

(三)对存在超出备案承检能力检车、为侧后防护装置不合格车辆进行检验、使用其他车辆代替复检灯光、使用其他车辆代替进行外观复检等方面问题的4家检验机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和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机动车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2014)及交警支队《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系统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给予暂停推送检验信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