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8
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2021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结果。在随机抽取的3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中,1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涉嫌存在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占抽查机构总数的43 %,已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对被抽查机动车检验机构的46名授权签字人进行闭卷考试后,8名不合格人员不再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规定的授权签字人能力要求,相关名单已移交相关区局处理。
市市场监管委 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关于通报2021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认〔2021〕18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市市场监管委执法总队、审查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市公安交管局,各机动车检验机构:
一、基本情况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
(二)生态环境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三)公安交管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三、工作要求
附件:涉嫌存在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机构名单
市市场监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涉嫌存在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发现的主要问题 |
后续调查处理部门 |
1 |
天津市武清区凯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安检1号线轴重检验台技术状况异常,出具检验报告。 |
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 |
2.仓栅式货车顶棚杆间距不符合规定;安装的车辆尾部标志板形状不符合规定。 |
市交警总队车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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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津市津盛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安检1号线侧滑检验台不具备轮胎侧向力释放功能。 |
河北区市场监管局 |
2.出具的《在用车排放检验报告》中车辆转速为0。 |
河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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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津市通维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安检2号线侧滑检验台不具备轮胎侧向力释放功能。 |
河东区市场监管局 |
2.出具的《在用车排放检验报告》中车辆基准质量不准确;同一辆机动车前后两次检验方法不一致。 |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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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津通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对排放明显可见烟度的车辆出具结果为“通过”的《在用车排放检验报告》。2.出具的《在用车排放检验报告》中车辆基准质量不准确。 |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
3.私自加装车顶篷布;安装的车辆尾部标志板形状不符合规定。 |
市交警总队车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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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津畅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安检2号线轴(轮)重仪检测数据异常,出具检验报告。 |
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 |
6 |
天津弘康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同一辆机动车前后两次检验方法不一致。 |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
7 |
天津市圣东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对排放明显可见烟度的车辆出具结果为“通过”的《在用车排放检验报告》。 2.出具的《在用车排放检验报告》中车辆基准质量不准确。 |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
8 |
天津市安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对排放明显可见烟度的车辆出具结果为“通过”的《在用车排放检验报告》。 2.出具的《在用车排放检验报告》中车辆基准质量不准确。 |
宝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9 |
天津市通顺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排气管破损漏气。 2.轮胎规格与登记信息不符。 |
市交警总队车管所 |
10 |
天津市宁河区机动车检测站 |
1.车辆外观严重破损。 |
市交警总队车管所 |
11 |
天津市华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安装防护罩遮挡外部照明装置。 |
市交警总队车管所 |
12 |
天津市欣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破损缺失。 |
市交警总队车管所 |
13 |
天津市瑞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拖地带未接地。 |
市交警总队车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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